香港司法機構 (英語: judiciary of hong kong)由各級 法院 、特別 法庭 和審裁處組成,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 司法 機關,一切司法人員均根據基本法第88條,由 行政長官 組成的推薦委員. 司法制度與法院 香港的法律制度建基於司法獨立, 司法機構 人員獨立於 行政 和 立法機關。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的司法和行政首長,由與決策局常任秘書長同級的司法機構政務長提. 法院 終審法院 高等法院 競爭事務審裁處 區域法院 家事法庭 土地審裁處 裁判法院 勞資審裁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 淫褻物品審.
法庭日誌 審訊案件表 審訊預告表 供與訟各方的資訊 法庭公眾席座位及派籌安排